立案调查结果披露!两家上市公司将被ST,多人被市场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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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将“戴帽”。
3月23日晚间公告显示,香雪制药(维权)(300147)在3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3月25日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由“香雪制药”变更为“ST香雪”。
朗源股份(维权)(300175)同一天披露公告称,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更正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朗源股份”变更为“ST朗源”。公司股票自3月24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3月25日开市起复牌。
值得关注的是,这两家上市公司实控人也将受到重罚。
香雪制药
2024年9月30日,香雪制药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永辉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永辉立案。
最新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香雪制药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12月,香雪制药位于广州生物岛上5栋别墅被相关政府部门拆除,香雪制药未按规定确认拆除别墅产生的在建工程损失,导致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5383.2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5.98%,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另外,香雪制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至2020年,香雪制药以购买信托理财、中药材合作经营等名义支出款项,并最终划转至控股股东广州市昆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投资)等关联方,用于关联方偿还借款、收购股权等。
2018年至2020年,香雪制药代关联方广州香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协和精准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精准)支付香岚官洲酒店工程款。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6年至2020年,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实际发生额分别为5.85亿元、8.45亿元、14.08亿元、6.57亿元、13.57亿元,香雪制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也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12.62亿元。
通过上述关联交易,香雪制药同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8亿元、6.86亿元、15.56亿元、7.04亿元、9.59亿元,香雪制药未在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仅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占用余额6.26亿元,该披露余额与实际余额的差额为3.32亿元。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二、对王永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700万元罚款;三、对卢锋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黄滨、徐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郝世明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此外,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陈炳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同时,广东证监局拟对王永辉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香雪制药表示,前述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将对此前历史违规事项进行深入剖析和积极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朗源股份
2024年9月13日,朗源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朗源股份及相关责任人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朗源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8年12月,朗源股份收购广东优世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优世)51%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9年,为了完成业绩承诺,广东优世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采购销售合同、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的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导致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250.69万元、3494.31万元和1816.60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9.03%、7.94%和43.02%。
2020年9月25日,朗源股份发布更正公告,调减了广东优世虚增的部分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但调整后朗源股份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仍分别虚增3788.09万元、2.27亿元和1125.04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对应项目绝对值的6.68%、6.17%和26.91%。
山东证监局指出,张涛时任朗源股份总经理、广东优世董事长,负责广东优世经营管理,组织、实施了广东优世财务造假行为,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戚永楙时任朗源股份董事长、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全面管理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东优世的控制和管理,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张丽娜时任朗源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广东优世董事,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未能有效履职、采取措施完善广东优世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李博时任朗源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东优世监事,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系朗源股份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山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二、对张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戚永楙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四、对张丽娜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李博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其中,当事人张涛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戚永楙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山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张涛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戚永楙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