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存在多处缺失!汇金科技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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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对珠海汇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汇金科技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披露公司净利润为亏损1,450万元至1,980万元,未披露营业收入情况。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8,925万元至9,420万元,净利润为亏损1,720万元至2,220万元,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后,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披露的《2024年度业绩预告》未预计2024年度收入低于一亿元且亏损的情形,未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汇金科技董事长陈喆、总经理马德桃、财务总监孙玉玲、董事会秘书李佳星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基于上述违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汇金科技及陈喆、马德桃、孙玉玲、李佳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